2011勒芒技术规则

自2007年以来,西方赛车会在2011年首次订立了新的技术规则。2007-2010年期间参赛的旧LMP1赛车将会被放弃,以迎接新的原型赛车。



LMP1:
引擎方面,新LMP1引擎的容积将会跟2010年以前的LMP2相似。

自然吸气汽油引擎最大容积3.4公升
涡轮增压汽油引擎最大容积2.0公升
涡轮增压柴油引擎最大容积3.7公升

2010年曾经参加西方赛车会认证的赛事的赛车也可以继续参赛,不过引擎进气口将被缩减、涡轮压力被调低及要安装较小的燃油缸。

LMP2

LMP2:
LMP2的引擎也缩减至GT2的大小。引擎必须以制造商的生产型号为基础。

自然吸气汽油引擎最大容积5.0公升,最多八汽缸
涡轮增压汽油引擎最大容积3.2公升,最多六汽缸
不可使用柴油引擎。

LMP2也强调降低赛车的价格。一辆LMP2赛车的价格上限是€400,000(车架€325,000,引擎€75,000)。罗拉赛车国际有限公司(Lola Cars International)是首间宣布有两个型号的车架供应市场,开顶式的B11/40和有盖的B11/80。宝马、福特、本田(HPD)、捷豹、日产和丰田都有引擎可以安装在B11/40之上。

新规则将容许更多的混合动能系统,包括KERS (Kinetic Energy Recovery System 动能回用系统)。不过将不容许系统由按钮启动,必须由加速脚踏启动。混合动能赛车也可以使用四轮驱动系统,非混合动能赛车不可使用,只可以为后轮驱动。所有LMP1赛车的重量必须为900公斤(2,000磅)。此外,LMP的车壳必须有一块F1般的直立风翼竖立于引擎盖之上,以减少起飞倾向,避免1999年在勒芒和2008年在蒙扎的翻筋斗事故。



旧有的GT2组别在2011年成为了惟一的生产型赛车组别。新名称为GT耐力组别(GTE),它有两个分组:GTE业余(GTE Am)和GTE专业(GTE Professional)。每组都有自己的冠军。2011规则容许2010规格的GT1赛车参加GTE业余组。

两组的参赛车辆的技术要求是一样的。自然吸气引擎容积不多过5,500cc,涡轮引擎容积不超过4,000cc。赛车的汽油缸容积不可以多于90公升。

在珠海举行的勒芒洲际大奖赛也特别批准两个组别的赛车参加,它们分别是:LMPC和GTC。

LMPC是专为勒芒方程式赛车而设。可以参加此组别的赛车也只有一种,就是由法国奥雷卡(Oreca)公司设计及生产的FLM09赛车。它采用的通用汽车引擎有6,200cc,马力大约有430匹。

GTC其实就相等于FIA的GT3组别。由于GT3的价格及运作费用相对廉宜,因此在欧美甚至亚洲都大受欢迎。GTC在美国勒芒系列赛中是常客,可以参加全年锦标赛,不过在勒芒洲际大奖赛中只有珠海站可以获批准参加。